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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的哪些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2023-02-18 19: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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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8 回复

专业分析: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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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资范围的劳动收入: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的费用;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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