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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和原单位劳动合同什么区别?

2022-09-05 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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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5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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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接受劳动的单位,另一方是提供劳动方即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能都是单位,或双方都是劳动者,或一方是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签订的形式不同:劳动合同需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合同;劳务合同则无此要求,既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适用范围,政府干预的程度,工资制度,管理监督部门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聘用合同所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而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则以实现经济效率的劳动关系中。另外,现在的聘用合同其实主要还是适用于编制和经费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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