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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和合并后原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2022-07-23 0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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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3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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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写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的具体内容;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缴纳事宜;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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