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该员工不属于工伤,无须相关赔偿。但根据劳动法,在规定的医疗期或非因公负伤,且在员工未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下,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如下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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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只有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见义勇为的,才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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