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订金的法律依据是?,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区别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订金,只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担保性质。在实践中,订金多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时,并不需要丧失该款项或者双倍返还该款项,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第二、而定金是以金钱或替代物形式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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