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七)劳动能力鉴定的送达范围是怎样的

2022-03-03 22:19:21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七)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的鉴定(确认)结论,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制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附件5),分别送达被鉴定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送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时应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文书送达回证》(附件6)。第十二条工伤职工收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后,在90日内两次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视为不接受鉴定。用人单位无故不到场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确认)结论的作出。第十三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鉴定(确认)结论作出满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向首次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确认)申请。被鉴定人、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或复查鉴定(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第十四条参加了初次鉴定(确认)或复查鉴定(确认)的专家不得承担再次鉴定(确认)工作。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被鉴定人亲属;(二)是工伤职工的经治医生;(三)与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依法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确认)费和检查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用工伤保险基金分别向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的经办机构和进行检查的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在未足额缴纳保险费期间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其鉴定(确认)费和相关检查费由申请者承担:(一)鉴定(确认)结果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二)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再次鉴定(确认)结论没有变化的;(四)其他受委托鉴定(确认)的。鉴定(确认)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相关检查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据实收取。第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的支付范围是:(一)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专家的劳务费和交通、食宿费;(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表册证卡等的印制费、会议费;(三)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费用。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本局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或市政府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第十九条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展开更多

针对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七)劳动能力鉴定的送达范围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能力鉴定应是在市(区)、县劳动局已经做出工伤认定后,再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劳动局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企业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报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和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病历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