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待遇规定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针对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讨要员工工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不能在职工怀孕期间降低职工的工资。不可以降低女职工孕期、分娩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资。任何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通常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孕妇。如果孕妇长时间旷工,且不补假的。用人单位劝告后,仍不改,且旷工时长已超单位规定的,怀孕期间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特定条件的。在征得工会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和该孕妇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