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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居住住如何备案

2022-10-26 2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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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6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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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的,对于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取得,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量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如果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以对房屋变卖或拍卖,对价款进行分割。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您好,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的分割方式:如果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得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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