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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温州一工厂上班时候受伤,工伤鉴定也做了,什么都办了,法院执行不了,还有其它办法吗?

2018-10-22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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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0-22 回复

专业分析:

1.首先要到劳动部门(需要去你们单位缴费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都是在劳动局鉴定,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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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工厂上班受了伤致残先申请认定工伤,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等治疗完毕后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下: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工伤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选择辞职,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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