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下列规定行使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或逾期未处理的,以及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职工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会等投诉,或者向司法机关控告和申诉;(三)职工认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职工对用人单位侵犯其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应当给予经济补偿而拒不赔偿或者补偿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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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的区别在于:1、控告人和申诉人往往是受害者,而检举人一般与事件无直接联系;2、控告和申诉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要求依法处理,而检举一般是出于正义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申诉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公民在其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控告权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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