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称

2023-06-08 14:48:56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8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如下:如果工作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个是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二个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还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危及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