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针对员工离职承担的保密风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通过下列措施减风险: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2、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 3、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要是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会,在每份投保书的业务员告知栏中,明确写明了代理人的违规行为所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对于客户误导,瞒报或诱导客户做出不实告知,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作为客户需要提出明确的证据。如果情况调查属实,由于代理人行为是经过保险公司授权的,因此在法院判决时会视同此行为为保险公司行为。判决保险合同按责任履行。当保险公司履行相关责任后,有权按照代理人管理办法,追究保险代理人违规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损失。但保险公司在追究代理人的责任时,也会考虑成本,如果按值较小,一般可以选择追究或不追究。但多数情况下,都会追究违规代理人的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