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下班在上班岗位受伤算工伤吗?

2022-08-03 19:04:41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向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下班时间到了,但是,一直在劳动岗位工作尚未下班,可视为工作时间的延伸,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所谓视同工伤,工伤的原意是因为工作而伤害,视同工伤是指本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伤害的特殊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按工伤同等对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展开更多

针对下班在上班岗位受伤算工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与受伤原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自己不慎跌倒,被高空坠落物打中,以及其他由于自己疏忽或者一些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而非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所造成,都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