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有三项基本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这三项原则的制定只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防止股公司设立中的欺诈行为、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因此,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减少有严格限制,但对公司资本的增加没有什么限制,只是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应由董事会制定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当然,通过后必然要到验资、工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增加注册资本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增加公司的资信水平和偿债能力,二是有些行业如保险公司等对注册资本有特殊要求。所以,如果你没有这些方面的需求,就不要增加注册资金了。你们买地盖厂房,可以看做是一种收益,在财务账上有所体现即可。没有必要增加注册资金。 以上回答不知你是否满意,如将来如有需要,可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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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45日内,有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个: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生效。 2、对于股东责任承担。 减资行为存在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效力,即减资不成。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就不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认缴出资的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对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原因及后果的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后果一般是在减资有下次和不通知债权人的时候会发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减资是一定要通知债权人的,如果没有通知的话,是不算数的。
1、肯定有影响的。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进行减资时,往往会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因此,公司进行减少资本决议后,需要及时同时债权人,以便对债券人利益进行保护。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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