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在我国是不允许被雇佣的,雇佣童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般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且可以处罚五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而未成年工则是指未年满十八周岁的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