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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粮食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2022-05-21 17: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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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回复

专业分析: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立即予以纠正或者处理;发现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再具备代储条件,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代储资格;发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存在不适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的情况,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有关直属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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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地粮食局,有些地方因行政机构调整没有粮食局,其职能有可能在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地不一样,但省级都有粮食局。不少地区名义是发改委代管,其实,还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目前我国县级粮食局的机构性质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行政机关,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在还是行政机关的县级粮食局中,有些人的身份是公务员,有些人的身份是事业单位职员。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马路晒粮食一般是归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的信访部门进行管理。在马路上打场晒粮是阻碍交通的行为,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以及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马路、马路用地及马路附属设施。公民应当自觉遵守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畅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在马路上晾晒粮食,需由当地粮食局上报政府,经批准后,再和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届时交通管理部门会派出警力维持周边交通秩序。对擅自在马路上打场晒粮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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