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办理房产证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同意办理的,但也有例外如需自己办理,那就需要带上以下的手续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买卖后一个月内持房子买卖合同和别的证件到房地产买卖所处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处理登记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出售合同》等证件和材料。买卖双方接到买卖所处理过户手续的告诉后,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图书印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 处理好过户手续今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子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子土地管理局登记请求。处理请求时需要带好证件和材料,管理部分检查验证后,就可收取房产证。
针对办理个人住宅的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 1、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私有住宅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房管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的说明缴纳税金,领取过户回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