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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建立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2020-11-02 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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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02 回复

专业分析:

机动车车辆保险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据统计我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不同程度的实施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于多数机动车辆实行强制保险,一但发生保险事项由保险公司理赔,使被害人“确实、迅速、公正”的得到赔偿,这是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所不具备的。 不足之处是,我国机动车保险赔付仅限于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直接的财产损失,没有精神赔偿的内容;现行保险条款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规与民法通则存在不协调之处,在归责原则上、在理赔与事故责任认定的关系上相互矛盾与赔偿目的本意相悖,被保险人的损失难以得到充分赔偿;强制保险中,强制车主投保的内容多,而对投保后保险责任的履行,被保险人义务的履行等,均很少涉及;没有肇事逃逸后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内容,这是现代一部交通机动车车辆强制保险法律规定最应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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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种强制制度,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有法律义务为自己的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有关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有时候会发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负担不起赔偿金额的问题,致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即使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能够负担有关的赔偿,巨大的赔偿责任对于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的正常经营、生产和生活也往往会发生非常不利的影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在很大程度可以缓解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问题,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且还会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快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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