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主要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参照《劳动合同法》rn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r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r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rn(三)劳动合同期限;r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r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rn(六)劳动报酬;rn(七)社会保险;r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rn(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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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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