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道路容貌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相关管理工作。
针对城市建筑工程的管理部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对于一些未经过国土资源、城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房屋建筑、附属建筑构造等,皆属于违章建筑,对于这类建筑,若是位于城市建成区,可向当地市级的城建部门、或是规划部门投诉,要求依法拆除;若是位于农村地区,则要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投诉。违章建筑的拆除由城管部门主管。
施工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发改部门(发改局、发改委)、国土局(涉及到用地、矿产压覆)、规划局、建设局(建委)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建工局(有些地方没的,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部门可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安质监站的责任为积极配合安质监站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考评,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技监部门可以办理塔吊等特种设备的告知手续,接受技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