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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2022-03-14 1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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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明书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屋出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其婚前为购买房屋而出资的同等金额。但是,如果房屋升值,另一方则无权要求按目前的市场价进行分割。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应在房屋产权证上将双方的名字进行登记,若没有登记,就要对这共同出资这部分金额进行约定,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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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分配方法具体如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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