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没有对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进行额外限制,而是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以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开展此类业务,并自主约定交易限额等管理措施。 为加强支付账户转账业务的风险管理,《办法》对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原则上,支付账户余额仅可回提至客户本人银行卡。 二是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可以扩充支付账户转账功能,支付账户余额可以回提至他人银行卡,他人银行卡也可向支付账户充值。 三是支付机构应按照客户意愿足额办理Ⅱ类或Ⅲ类支付账户余额回提至客户本人银行卡的业务,协助客户及时将支付账户余额回提为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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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私汇款:原则上公款不能私存,但有下列情况可以:个人工资、奖金、劳务费等,(劳务费)超过五万要附上完税证明,当然职工的差旅费、医药费也是可以的,当然金额不能大。否则都要附上证明文件,银行原则上一般也是掌握在五万元以内。
1、可以确定的是该支付凭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想其具备法律效应,是需要提供支付宝官方的认证,法院才会采纳。如果只是在网上打印的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法院不会采纳。 3、具体的可以咨询支付宝官网,看看怎么提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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