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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计算时间以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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