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你陈述的情况,A公司如果与B公司之间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业务合作,能确认A公司将其在国外注册的商标授权B生产的,B公司就因为这项业务关系知悉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而将该商标抢注为其自身所有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的行为,A公司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件商标,然后把握时间,在1年后重新申请注册。在B注册的这件商标没有被撤销之前,A公司不能授权给国内的C公司生产,否则C公司就有可能因此涉嫌侵犯商标权。建议按照本律师所陈述的步骤去实施,不可颠倒步骤。
针对国外商标被其公司授权给国外注册后, a公司是否可以再次申请抢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一般是不可以申请注销的,因为这些商标只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如果商标权并没有在该国有注册,那么其他国家申请注册的商标就不构成抢注。
中国公司国外商标被抢注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如果该商标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在其他国家也并没有经过当地商标局的批准,那国外的公司抢注我国境内的商标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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