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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的劳动时间是怎样约定的?

2022-11-26 1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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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6 回复

专业分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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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用人单位采用的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每天工作时间,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劳动者普遍施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采用的工时制度为综合工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工作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用人单位采用的工时制度为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只能约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由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不受限制: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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