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法解除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协议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3、劳动者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 4、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