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办理房屋登记。临时建设为商品房售楼屋或者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其他临时建设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可以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设使用期限届满,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原批准机关通知提前终止使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届满之日或者接到原批准机关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并清理场地,退还临时用地。
针对临时建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三条拆迁人对拆除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是鉴于临时建筑的特点,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临时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民事法律规定临时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我国只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未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且临时监护人只承担部分监护责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仍然是主要监护人。有委托监护则有临时监护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