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n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n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nn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n《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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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根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优先补休,未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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