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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中的盗窃

2023-07-15 16: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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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5 回复

专业分析:

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虚开增值税发票。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一)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采购的商品未交纳进项税的不得抵扣; 2、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3、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4、货款已支付,但货物未发生转移的不得抵扣; 5、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6、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7、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总之,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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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自然人或者企业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罪名的认定主要从构成要件方面加以考虑,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发票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虚开发票犯罪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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