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应当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可行性研究单位名录:(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二)具有与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近2年从事过项目涉及相关货物的咨询或实施活动;(四)近2年内未因承担援外物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配单、评审、实施或供货任务受过行政处罚。商务部从可行性研究单位名录中选定进行援外物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可行性研究单位,应当针对受援国需求,依据《指导目录》,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及科学客观的原则编制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含拟供货物清单),向商务部提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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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之前。项目立项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需要批准《项目建议书》,允许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编制可研报告。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为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项目建议审批书之后。因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得到政府机关的行政许可也就是立项批准书之后。
涉外婚姻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及台湾同胞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在涉外婚姻中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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