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证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另案处理并不代表案件的结束,而是将此事由另外另案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案处理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