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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2022-11-05 2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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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性质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性质的土地,转让程序不一样。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县级以上政府土地局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性质的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首先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可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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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1、当事人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签订转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转让签订合同后,要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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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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