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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正常会怎么样?

2023-02-09 1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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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回复

专业分析: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七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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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工商局通过定期发信函到注册地,或是打电话过去,或者派人实地考察,如果发现根本没有这个门牌号,那么肯定直接异常;如果发现办公室是存在的,但早已人去楼空,可能也是异常。被列入“地址异常”的公司,就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黑名单”,引起下属不良后果: 1、被载入经营异常如您申报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地址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将会导致我局或其他部门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无人签收,商事主体将可能因此被依法载入经营异常,留下不良记录。 2、公司办理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开发票等所有功能都被限制,系统直接被锁。 3、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会被评为D级,而且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一律都是D级。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财务负责人等都会被列入税务黑名单,这些人想要在全国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就必须回到原公司的注册地,把遗留的税务问题处理好。同样,这些人也不能办理贷款、不能领养老保险等等。由此可见“地址异常”是会引起很多不良后果的,大家一定要注意。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异常,不处理的,可能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如果公司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恢复正常的经营地址的,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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