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债务担保中的连带责任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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