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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试用期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其他。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下列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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