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