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是对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人事纠纷由人事管理的行政权力与司法程序相结合进行依法调解和裁决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准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具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压力等重要作用。与传统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是及时、公正、合理的原则。 人事争议纠纷的诉讼 对于人事争议纠纷诉讼,司法解释设立成了完全与劳动争议仲裁一样的程序模式。这里所说的“一样的模式”是指在适用程序法上的相同: (1)前置:即必须先经过仲裁,人民法院方予以受理; (2)受案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及相关规范、司法解释规定下、限制下的各类争议,否则即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何种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审理机构:审理人事争议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庭承办。 人事争议的调解: 这里所说的调解,专指对于人事争议处理的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的调解、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调解以及民间调解。
针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仲裁中各方面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 (3)要秉着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 (4)仲裁机构要坚持独立办案原则。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自愿原则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这一原则中必须要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员和仲裁机构;(2)独立原则: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及个人的干预;(3)合法、公平原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