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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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多余的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符合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该根据本条款向试用期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受理。 2、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和职工的协议,应该提前30天告知员工,具体的辞退原因,不能无故辞退职员,辞退也需要相关证明,证明用人单位不再继续录用此人的合法合理的原因。一般的情况都是支付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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