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疗机构做特殊手术必须经过病人的同意吗

2023-12-03 20:43:02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2-03 回复

专业分析: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由此可见,可以实施手术的情形有三种a、患者同意且家属或关系人签字b、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由家人或关系人签字c、特殊情况下由相关有权人员批准。由于一些相关的细节你并未提供,因此请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2、你所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起算日期为2008年1月1日。但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双方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企业时不能逃脱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可能你所说的新法、旧法分别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两者所调整的范围是不同的不存在新、旧问题。而且目前你索赔的依据更多的是来自《工伤保险条例》。

展开更多

针对医疗机构做特殊手术必须经过病人的同意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医师。此外,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得是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得是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不得是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是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应当另行遵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通过审查可以判定为违法,属于过度治疗,可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一、先核查以下内容: (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组织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 (2)医疗做法可否不当(医疗做法可否违背诊断治疗护理规范,可否违背法定义务 (3)损害后果 (4)医疗做法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点审查医方可否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限定;隐藏或者拒却提供与纷争有关的病历资料;虚构、修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残留药品、器械等,搜罗以下证据:诊疗经过(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命证明、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赔偿事项: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薪水×6个月,2丧命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乡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处置途径:1两方商量2尸检、行政处置: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意外判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意外初次判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意外再次判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意外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判定申请等证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