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

2023-02-14 14:42:51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4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屋增值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得具体分析。1、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屋自然增值的部分依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2、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的,共同还贷款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进行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加名,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