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职工鉴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要支付哪些费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不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家属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主动申请。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收伤害劳动者应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有确定了相应伤残等级,才能知道工伤职工能获得哪些赔偿。 3、1至10级工伤可以得到的共同赔偿项目: (1)工伤医疗费用; (2)工伤康复费用;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护理费用; (6)伙食补助费; (7)交通费、食宿费用。
企业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