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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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加班时间劳动法的规定为: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一般是一年。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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