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房屋产权应以房屋产权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为准,如果没有登记,该房产原则上为家庭成员共有。鉴于你出资建造第三套房子,假如该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只要你有相关证据证明是你个人出资建造的(而他人没有出资),该房产权应该是你个人所有,建议你尽早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对于其他两套房子,家庭成员要求分割,可以按照出资数额的多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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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没有其他证据,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以平局分配为原则,除非出现一方有过错,另外一方向其主张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该房屋一般是由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向另外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加入夫妻双方君不想要房屋,房屋会被依法转让,所得的价款由夫妻双方分配;假如夫妻双方均想得到房屋,由夫妻双方竞价价高者得到。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后房产分割后,可以将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去名的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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