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在劳动合同期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如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二倍支付赔偿金。
单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劳动法的情况下,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