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针对员工在法定休假期间享受的年休假以及休假的补贴,职工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年休假要求其休息假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年假是可以分开休的。带薪年假的休假安排规定: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末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可以将年假天数平均到每月,这样每个月的休息天数都会增加,也可以将年假安排在国庆或者春节假期一起休,将小长假变成超长假期,还可以选择单独休年假。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分开休的制度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对于家中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的人来说非常方便,但是作为职场人士,不论选择哪种休年假的方式,都应该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不可以。年休假补助只有在未休完年假的情况下才有,而未休完年假的情况有两种,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存在未休年休假的话,未休天数可享受每天三倍工资待遇。 如果单位安排了年休,但职工却不去年休,便无法享受三倍工资待遇。如果员工离职时如果存在未休年假,只能得到自己当年度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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