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针对根据国务院令262,350号文件单位应该给我交住房公积金可我们工作快10年了单位不给交我们不知道去找那里解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辞职后,要求退还预发奖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奖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其奖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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