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哪些类型的犯罪,它反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刑已得到广泛的适用,但其主要还是针对谋取非法利益的贪利性和财产的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比如,单位行贿罪和单位直派属罚金。 2、选科式: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叫附加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适用从轻处罚要注意的问题:从轻处罚的基础也是适用于被告人犯罪的法定刑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同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既可以在多种刑种中判处较轻刑种,也可以在有期限内判处较短刑期;从轻处罚是指比没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适当轻处罚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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