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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预售税费取消了吗?

2022-08-15 1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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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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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对就业、人们生活的改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应当肯定。 取消商品房预售将使房地产业成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入行门槛大大提高,导致全国房地产投资额进一步下降,而且取消预售制会更容易导致房屋供应短缺引起房价高涨,不仅无利于购房者,更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开口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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