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光临上海书展的大牌作家不下百位,但他们显然不太热衷于数字版权的话题。资深图书行业观察员肖璇认为,除了一些较知名作家外,大多数作家或者说图书作者,其实仍对数字版权懵懵懂懂。 “甚至有些小型出版社,事先并不讲明,糊里糊涂就让作者签了数字版权。至于第一次分成、第二次分成等问题更是让许多作家头疼,根本弄不明白。” 相比之下,出版社则对数字出版十分关注,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老总聊起数字出版时,都意识到这涉及出版业的未来,尽管这个“数字机遇”太难把握,但也绝不可能回避。这有些像人们对传统媒体和报纸未来的担忧,如果不向数字转型,那将被时代淘汰。
针对传统作家为什么不喜欢数字版权?数字版权的发展状况怎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数字音乐版权是指音乐出版的相关权利。出版商可以将自己的权利授予他人,如表演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数字音乐著作权是指与音乐著作权数字化有关的权利,如网络音乐的下载权。音乐版权保护的是著作权人的出版权,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不会受到侵犯。
文字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可以到作者的身份证所在地辖区省版权局进行作品版权登记,取得文字版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