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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问题

2023-02-24 21: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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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4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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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同诉讼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但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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